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110号)。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反馈意见回复阶段,本公司正在与项目公司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反馈意见相关事项进行磋商,预计无法按时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本着对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和保荐机构进行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于2015年7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中止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11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待相关事项商议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