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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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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0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26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董事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15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0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概述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以光伏电站设备向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

2015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以上融资租赁方案是佛山中盛与中建投租赁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佛山中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682000443848

法定代表人:郭健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南茶基新村111号四楼43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能源的技术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与转让服务。

2、中建投租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110000450008976

法定代表人:陈有钧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12层12B、C、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15日

经营范围:销售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3、中建投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物:光伏电站设备

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

租赁期限:3年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中盛以自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开展融资租赁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为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该项业务的开展不影响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0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以光伏电站设备向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为支持佛山中盛的发展,公司将为佛山中盛本次向中建投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2015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计划是佛山中盛与中建投租赁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中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682000443848

法定代表人:郭健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南茶基新村111号四楼43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能源的技术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与转让服务。

2、佛山中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2,527,010.1771,964,633.85
负债总额58,439,560.9357,876,754.69
净资产14,087,449.2414,087,879.16
资产负债率80.58%80.42%
 2015年1-6月2014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营业利润-429.92-12,120.84
净利润-429.92-12,120.84

注:以上截止2014年末数据经公司聘请的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截止2015年6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3、佛山中盛股东情况

公司持有深圳永晟100%的股权,深圳永晟持有佛山中盛100%的股权,即公司间接持有佛山中盛100%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佛山中盛拟以光伏电站设备向中建投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期限为3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3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 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佛山中盛,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佛山中盛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佛山中盛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佛山中盛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佛山中盛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78%;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10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0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彩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8、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1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于2015年7月24日、7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 月2日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5年4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15年7月20日将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补充资料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2015年3月2日、4月24日、6月24日、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关于作出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承诺的公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的通知,陈永弟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23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拟直接或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0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具体详见2015年7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基于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公司”)在江苏省沭阳县刘集镇拥有25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该项目已经建成并网发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易盛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收购其持有清水河公司股权一事于2015年7月22日签订了《江苏沭阳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具体详见2015年7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15年7月24日,公司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资本”)就共同发起设立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合作事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金总规模50亿元,分期设立。其中,招商局资本认缴金额不超过基金总额的25%,公司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总额的10%。基金将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和收购。具体详见2015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7、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10、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的风险具体详见2015年7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说明”。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3、签署上述协议存在的风险

(1)公司签署的江苏沭阳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公司与招商局资本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均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持续披露上述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2)上述协议中合作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的具体情况确定,合作的实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3)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的风险。

4、《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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