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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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洪亮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周向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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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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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济洋、许旭征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郭梦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旭东先生有关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质押解除
许旭东先生将其原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进行了提前回购即解除质押,原到期日为2017年10月16日,实际购回日为2015年7月16日,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
2、股权再质押
许旭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0%)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9月13日,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办理了相关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许旭东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2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其中质押股票21,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80%。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