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丰东股份,股票代码:002530)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和201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自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结果暨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本公司拟进行新兴产业的并购,2015年7月23日,公司与其中一个标的项目相关方签署了《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合作意向书》,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60%以上的股权。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与其它新兴产业的并购标的公司进行谈判与磋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不明确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丰东股份,证券代码:002530)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年6月11日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