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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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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因筹划收购海外公司相关资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丹甫股份,证券代码:002366)自2015年7月9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停牌公告和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33、2015-035)。

 在本次收购筹划过程中,台海核电对标的海外资产的股权结构、资产分布、业务板块、核心资产产能、关键技术、产品应用领域及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调查,对国内外市场前景做出了分析,对收购或者合作的方式与步骤加以了探讨。基于调研和论证的初步结果,台海核电认为,一方面该标的资产的总额较大,可能涉及重大收购,且海外收购涉及的法律及尽职调查相对复杂,无法在短期内就不确定事项完成尽职调查并作出合理判断;另一方面,台海核电与丹甫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全部完成,鉴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资产状况等诸多事项尚未调整到位,不宜在现阶段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此外,双方对合作的技术范围以及交易价格的心理预期差异较大,暂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过慎重判断,台海核电决定在与标的资产的商谈未有实质性进展前,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不会对台海核电的当前业务造成影响,对公司长远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7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公司将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长期投资价值,也请广大投资者在注意投资风险的同时继续关注和支持本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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