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业投资”)、副总经理杨松先生基于对公司战略升级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详见2015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7月15日,副总经理杨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600股,均价为20.19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7%,详见2015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5年7月16日,副总经理杨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5,000股,均价为17.3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3%,详见2015年7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5年7月1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8,000股,均价为19.0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5%,详见2015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吴开贤先生一致行动人吴森岳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100股,现将本次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吴开贤先生一致行动人吴森岳先生
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2015年7月22日,吴森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1,000股,均价为20.60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1%。
2、本次增持前,吴森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66%。
3、本次增持后,吴森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26%。
四、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瑞业投资和杨松先生拟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吴森岳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吴开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颜素贞女士、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瑞业投资和杨松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瑞业投资和杨松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