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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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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5年7月20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金鹏、魏光源、詹祖盛、邓维平、魏合田、丁燕萍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金鹏、魏光源、詹祖盛、邓维平、魏合田、丁燕萍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8月10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在成都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相关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15年7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登载于2015年7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北化”)45%的股权,由于广州北化近年经销关联方的TDI、液体化工产品业务占其主营业务的85%以上,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为有效减少公司关联交易,专注于公司主业相关的产业领域,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转让广州北化3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广州北化持股比例变为10%。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广州北化注册资本500万元,经亚洲(山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623.6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减去未分配利润856.24万元为依据,每股转让价格1.53488元。公司本次转让广州北化股权涉及的交易金额共计268.60万元。

 3、2015年 7月24 日,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北化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金鹏、魏光源、詹祖盛、邓维平、魏合田、丁燕萍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具体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张金鹏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9,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11月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军用火炸药和装药、军用防护器材的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甲苯-2,4-二异氰酸酯、甲苯、腐蚀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有毒品。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和橡胶制品、轻工产品、建筑材料、油漆和涂料、化学防护器材、化工机械设备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等。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北化集团总资产351,765万元,总负债47,564万元,净资产304,2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7,910万元,净利润10,046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北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33.74%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北化集团的上述行为构成交联交易。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 1 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北化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7.5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广州北化35%的股权

 2、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及经营地址:广州市增城永宁街凤凰北横路242号七层(701-724房)

 法定代表人:柴伟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批发和零售贸易。批发:甲苯-2,4-二异氰酸酯;环氧乙烷、丙酮、甲苯、乙醇、1-丙醇、2-丙醇、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硝化纤维素、活性炭、硝酸、乙酸酐、氢氧化钠溶液、2-氨基乙醇、2,2’-二羟基二乙胺化工原料、硝化纤维素的批发、零售等。

 3、股东情况:共有股东三名,公司持股45%,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集团”)持股45%,北化集团持股10%。

 4、股权权属: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5、财务情况

 广州北化经审计的2013年、2014年、2015年1-6月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本次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

 7、报表合并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广州北化股权比例变为10%,广州北化将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不存在为广州北化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广州北化经销公司硝化棉产品产生经营性资金占用1287万元,该资金占用额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广州北化后续将按合同履约付款。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广州北化2014年12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02070010和亚洲(山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晋亚评报字(2015)第015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广州北化净资产账面值为1,568.62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评估值为1,623.68万元,评估增值55.06万元,增值率3.51%。该评估值剔除未分配利润856.24万元后,为767.4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减去未分配利润为依据,每股转让价格1.53488元。经转让双方协商,本次公司转让广州北化35%股权的交易定价为268.6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北化集团(甲方)、公司(乙方)。

 2、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经双方协商,乙方将持有的广州北化35%股权转让给甲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53488元:1元注册资本。甲方将支付乙方268.60万元。

 3、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货币形式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且本次股权转让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割日。

 4、期间损益的安排:

 (1)评估基准日至2015年6月30日,广州北化产生的损益由双方按原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2015年7月1日起,双方按照本次转让后股权持有比例分享广州北化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5、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于协议双方盖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有权批准机构审批(如需)后生效。非经双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六、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协议已签署。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广州北化35%的股权是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致力于主业相关的产业领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广州北化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将大幅下降,一方面将消除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TDI、液体化工产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另一方面,为有效利用广州北化的销售渠道,公司将委托广州北化销售公司的硝化棉产品。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州北化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州北化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占公司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54%、44.89%、5.46%,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郭宝华先生、杨渊德先生对公司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北化股份本次转让广州北方化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化”)股权,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业发展,并为减少关联交易奠定基础。广州北化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交易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项议案审议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转让广州北化股权事项。

 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15年7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亚洲(山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转让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北化”)35%股权且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广州北化原经销关联方的产品将不再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将从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调减,调减总额50,900万元;广州北化与公司之间的购销业务将由原来的合并报表范围调整至关联交易业务,调增总额9,500万元。此外,公司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将增加向关联方销售硝化棉产品,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2,500万元。

 除此,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调整变化(原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2015年 7月24 日,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金鹏、魏光源、魏合田、邓维平、詹祖盛、丁燕萍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化”)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柴伟,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增城永宁街凤凰北横路242号七层(701-724房),主营业务为批发和零售贸易。

 2、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聚银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本5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贺宜平,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二环1号,主营业务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TDA、碳酰氯、液氯、盐酸、水煤气、乙炔、氯乙烯、聚氯乙烯(PVC)的生产、销售。

 3、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简称“北方锦化”)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葫芦岛国家专利技术园区,主营业务为TDI项目的前期筹备及投资建设。

 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锦集团”) 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298,733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主营业务为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施广州北化股权转让前,广州北化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实施股权转让后,广州北化是北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聚银公司、北方锦化是北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北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6月30日,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33.74%的股权。

 中国兵器集团工业公司(简称“兵器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全资子集团北化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兵器集团是华锦集团的控股股东。

 (三)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2015年公司与广州北化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500万元,与聚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与北方锦化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与华锦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6,000万元,与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不超过1,600万元。全年关联交易总金额比原预计减少38,900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未向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能源动力、原辅料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2015年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广州北化采购原材料、经售硝化棉产品,定价按随行就市原则,由交易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及供求情况协商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广州北化签定了硝化棉经销合同,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需要适时采购并签定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由于广州北化在华南地区拥有较为完善的硝化棉产品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为继续利用其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公司2015年将委托其采购原材料、经销公司的硝化棉产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的稳定运行。公司其他关联交易的调整有利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市场份额,增加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郭宝华先生、杨渊德先生对公司调整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调减调增事项,是公司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及销售市场情况进行的调整。公司转让广州北化股权后,广州北化不再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其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TDI、液体化工产品产生的交易不再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同时,为有效利用广州北化的销售渠道,广州北化继续销售公司的硝化棉产品,公司与广州北化业务纳入关联交易业务。公司也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从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整。公司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认真核查,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8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A区8栋9楼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8月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A区8栋9楼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8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8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容、覃袤邦

 联系电话:028-85925660、85925759

 联系传真:028-85925759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A区8栋9楼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1006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在各“表决意见”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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