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经事后审核,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需更正如下:
一、“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一、本次交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更正前:
1、向阿姆斯全体45名股东支付23,572,655股上市公司股份和800万元现金对价以收购其持有阿姆斯100%股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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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向阿姆斯全体45名股东支付23,572,655股上市公司股份和800万元现金对价以收购其持有阿姆斯100%股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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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更正前:
4、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阿姆斯10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14,26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71元/股。在此基础上,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金额、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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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4、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阿姆斯10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14,26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71元/股。在此基础上,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金额、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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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之“(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更正前: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为851,533,360股,本次发行数量为25,227,139股。以公司2015年5月30日股权结构为基础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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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76,780,499股,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25%,本次交易后,芭田股份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新增股票的股份登记日,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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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为851,533,360股,本次发行数量为25,227,139股。以公司2015年5月30日股权结构为基础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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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76,780,499股,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25%,本次交易后,芭田股份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新增股票的股份登记日,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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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