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2015年7月9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姚新德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资金不低于280万元人民币。
二、实施进展情况
201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姚新德先生通知,其于2015年7月20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账户增持公司股票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金额为4,057,718.64元。本次增持后,姚新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636,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