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09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详见巨潮资讯网(hee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经确认,公司本次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已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2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争取在 2015年8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22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