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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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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世界领先的植物营养专家和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在套餐肥开发、新项目建设、新服务模式探索、国际国内联合协作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任务,企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

 2015年上半年,公司以套餐肥新产品推广为主线,以品牌建设、顾问式营销、重点县建设、渠道开发与优化和市场终端亮化等为手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进一步增长。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969,680.25万元,同比增长3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73.68万元,同比增长34.74%。

 2015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一个新愿景、一个新平台、一个新机制、一支大队伍”,全力做好技术先导、营销专业化、联合协作、人才建设、国际化和管理优化等各项重点工作,实现了业绩大幅增长。

 201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紧盯世界前沿技术与产品,积极进行新技术开发与探索,通过学习、借鉴、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尿素增效技术、复合肥、液体肥与叶面肥为主的套餐肥技术、微生物菌剂品质提升技术等领域均取得重大进展;《硝基复合肥》行业标准通过了标委会的审查。上半年,公司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新申请发明专利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90项;公司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和生物技术研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新成立了磷石膏综合利用部与新资源部,扩充了大农化服务部、大特肥部与大微生物部,为技术研发储备了科技人才;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的研讨培训,与国内外院校、专家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举办微生物发展研讨会,加强对外合作。

 2015年上半年,为实现农业中国梦,将现代服务理念、现代农业科技和现代管理方法等植入传统农业,积极筹备的电商平台(提供一揽子种植业解决方案)上线。公司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基金、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和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等五家机构共同投资12亿元的“农商1号”电商平台已于7月16日完成上线工作,并与京东商城、中化化肥等企业以及美国硼砂集团、以色列瑞沃乐斯等知名农资企业签署协议,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中国现代农业的建设与发展。

 201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中国和世界农业文明的融汇和交流,聚焦中以两国农业合作项目,与以中农业合作交流中心签署《深化合作协议》,决定未来五年在中国合作建设10个以色列现代农业示范园、100个国际化的农化服务中心和培训1千名农艺师、建设1万块试验田以及10万个水肥一体化示范户,全面引进以色列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服务模式,打造以色列农业综合展示平台。同时,利用以色列的现代农业资源,开展中国现代新型农民技术交流培训活动,持续推动以色列先进农业技术在中国的应用,促进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通过举办国际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研讨班、第八届国际缓控释肥产业发展高层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开扩公司的国际化视角,加速公司国际化建设进程。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临沭基地10万吨/年水溶肥项目、菏泽金正大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广东金正大一期15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金正大诺泰尔20万吨/年水溶肥项目陆续试车投产,大大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同时公司与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并控股新疆金正大农佳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权,参股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对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拓宽销售渠道、贴近服务客户、实现全国合理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6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20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解玉洪、高义武、陈宏坤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蓉、祝祖强、吕晓峰、杨一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6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20日14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201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

 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6,028.56万元。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增资123,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以及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对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此次增资目的主要是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 2015 年 1-6 月份投入17,963.82万元,累计投入69,004.42万元。

 2、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其中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公司总体部署,项目建设期在2015年开始实施,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末,该项目未发生项目支出。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36,90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末总共补充流动资金37,024.1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14.15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9,073.77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643.77万元,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单为98,4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4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近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8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02,752.85万元,实际收到款项202,909.99万元,(该差异产生原因是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57.14万元,已在中国银行临沭支行基本户中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193.51万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支出1.17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028.56万元,账户余额99,073.77万元,存放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支行开立的八个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7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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