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通知,相关增持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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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副总经理张春生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其中2,000股系2015年7月17日购入,3,000股系2015年7月20日购入;副总经理宁德纲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4,000股系2015年7月17日购入。
二、本次增持的原因及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此次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上述人员所增持的股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