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与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共同筹划对环保纤维相关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6日发布了《重要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5-044),以上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一、本次筹划资产整合事项基本情况
奇耐亚太持有本公司2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和特种玻璃纤维业务。停牌期间,公司与其就以上所述的环保纤维相关业务及资产整合事项进行了磋商。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奇耐亚太与公司就其在中国境内的环保纤维相关业务及资产整合事宜进行了磋商,并聘请中介机构对此次资产整合事宜进行了评估和研究。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奇耐亚太经评估研究,认为目前双方正在集中力量和资源推进战略合作事项,在目前阶段实施该重要事项,相关资源不能有效配置,时机尚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重要事项的筹划。
双方将集中资源继续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战略合作事项,尽快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双方不再筹划此事项,未来视战略合作实施及市场状况,择机推进相关工作。
五、证券复牌安排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重要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双方正在实施战略合作事项造成不利影响。
因本次筹划重要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