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公司监事陈余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总经理丁宁先生、财务总监柳飞先生、副总经理谢红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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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束晓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发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62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0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3号公告)。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同时,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6号公告)。
2015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仍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仍正在积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审计机构正在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部分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初步收购协议也正在商讨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我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