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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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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正商议重要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于2015年7月8日开市时起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拟通过多种方式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六个月内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预计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并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029号);同时控股股东还将积极谋划,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本次商议的重要事项为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工作。最终确定的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目前员工持股方案的最终确定尚需一定时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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