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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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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3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顺洁柔”)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6年1月9日止邓氏家族将通过其本人或其控制企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或其控制的企业,邓氏家族成员为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其中邓颖忠与邓冠彪和邓冠杰为父子关系,邓冠彪与邓冠杰为兄弟关系。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价值的认可,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履行邓氏家族在《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2014-33号)中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承诺,邓氏家族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邓氏家族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计划增持时间区间: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

 4、计划增持数量:本次计划增持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邓氏家族控制公司股份252,541,801股,占公司总股本51.89%,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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