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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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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44,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2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34,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4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会议选出任晓剑先生、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出陈珠明先生、罗其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7,44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7,44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7,44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7,44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刘丽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公司股价不高于公司股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即20.8元/股,如公司股票在本公告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情况下,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总数合计不低于148,125股,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发布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30号公告),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95,证券简称:精艺股份)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拟收购的标的为环保行业资产,该收购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快速切入环保行业,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与主要股东及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并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为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

 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莉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莉女士辞去监事的申请自补选职工代表监事起生效。王莉女士辞职后,其继续在公司负责采购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对王莉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职期限为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简历:曾巧女士,1992年出生,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金融学,本科。2014年7月至今在公司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任市场部业务员、铜贸易部职员,主要负责贸易类事务。截止2015年7月8日收盘,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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