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3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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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有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的影响,工程机械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不振,对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仍旧较大。
2、为控制风险及实现有质量的经营,公司继续实施从紧的销售政策,对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具体经营情况将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3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H股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效期内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即回购限额为143,002,888股H股;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如公司实施上述回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2015年7月9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向本公司主张相关法定权利。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8月22日之工作日9:30-11:30;14: 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朱亮苏、胡昊
联系电话:0731-88788432
传真:0731-85651157
邮编:41001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基础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37号
债券代码:112002 债券简称:08中联债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08中联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召集公司“08中联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已于2015年7月8日发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3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3年版)》的规定,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召集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事项已于2015年7月8日发出《关于召开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公告》。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或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