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拟投资建设10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稳步拓展新能源,预计总投资10亿元;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EPC工程建设,拟投资布局全国新能源充电桩(站)项目,延伸新能源产业链,预计总投资10亿元。上述预计总投资合计占公司2014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为87%。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重大事项仍处于磋商、洽谈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待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