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26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预计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但出现下述担保事项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贷款担保除外);
(3)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具体担保预计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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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 2015-008号公告。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金额为美元2,000万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2015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
4、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2,000万元
5、担保范围:本合同项目下应付债权人的所有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及担保合同下的权利所出的费用和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贷款协议及担保函均已签署,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二、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 万元、欧元1,77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2,18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9.6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