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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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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17 股票简称:*ST元达 编号:2015-046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近日,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股东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林大春的通知,四位股东于2015年7月1日与境内自然人周世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之一:

 姓名:黄国英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219710927****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1号1-60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1号1-609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转让方之二:

 姓名:郑文海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219690815****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83-2号茶园山新村4-406舍20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83-2号茶园山新村4-406舍202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转让方之三:

 姓名:黄海峰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711128****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天泉路133#14座100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天泉路133#14座1003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转让方之四:

 姓名:林大春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219760603****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51号1座20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51号1座202#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受让方情况

 姓名:周世平

 性别: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6221968022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花园一期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花园二期19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林大春于2015年7月 1日在与境内自然人周世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周世平;

 乙方(转让方):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林大春

 (二)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15年7月1日

 (三)标的股份

 黄国英拟转让9,108,937股股份;郑文海拟转让20,950,250股股份;黄海峰拟转让3,095,407股股份;林大春拟转让2,845,406股股份。前述拟转让的合计公司36,000,000股股份为标的股份。

 (四)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6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亿玖仟陆佰万元。标的股份的转让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

 (五)付款安排

 本合同各方同意并确认,受让方应当于标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之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乙方。

 (六)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合同自经各方共同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和林大春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内无出售

 其持有的股票,无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和林大春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承诺期内无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和林大春五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其控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世平持有公司36,000,000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郑文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黄国英、张有兴、黄海峰和林大春四位分别出具声明,在对三元达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元达《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自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完成之日起,黄国英、张有兴、黄海峰和林大春不再是三元达的共同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黄国英、郑文海、张有兴、黄海峰和林大春五人不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世平,其持有公司13.33%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周世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相关规定,黄国英、郑文海、黄海峰、林大春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世平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报备文件

 1、《股份转让合同》

 2、黄国英、张有兴、黄海峰、林大春关于不再为公司共同控制人的声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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