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5日起通过兴业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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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只基金的募集时间均为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6日,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重要提示: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