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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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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5-02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00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一、委托贷款的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解决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海公司”,公司持有集海公司50%的股份)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委托交通银行朝天门支行向集海公司提供400万元人民币(肆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期限一年,按季度支付利息。此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00万元的议案》。

 二、委托贷款对象/借款人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重庆集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朝千路2号2-6#。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亚太路7栋28楼。

 法定代表人:洪启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货物运输(长江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长江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按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从事经营);船舶代理业务(按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从事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从事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和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集海公司50%的股份。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集海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27.94万元,负债总额为4603.86万元,净资产为5224.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4%。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7270.72万元,净利润为27.35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资金用于上述委托贷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此次贷款对象为公司合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委贷资金支持,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困难,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400万元整,为上述对公司合资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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