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成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9000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6月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5-06-30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5-05-29
至 2015-06-29 止 |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5年06月3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29日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名称 | 2015年7月1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06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07月0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06月30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06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该日的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06月29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⑵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151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60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6月17日
至 2015年6月18日 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6月23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377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527,441,649.50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1,313.04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3,527,441,649.5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1,313.04 |
合计 | 3,527,452,962.54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6月23日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金运激光”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运激光(代码:30022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的《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过渡期为2015年6月15日(含)至2015年6月23日(含)。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6月23日收市后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以折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 ×1.00元)
折算后的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持有期的计算仍以投资者认购、申购(包括转换转入)或者过渡期申购基金份额的实际操作日期计算,不受基金份额折算的影响。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5年6月23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39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 1.338720325 。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3,435,924,618.29份调整为 4,599,742,121.69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为2015年6月24日,保本周期为3年,保本周期自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至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090016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增聘基金经理) | 是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君孺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李本刚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张君孺 |
任职日期 | 2015-06-24 |
证券从业年限 | 5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1 |
过往从业经历 | 经济学硕士。2010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 | - |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 |
国籍 | 中国 |
学历、学位 | 硕士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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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151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5年6月25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5年6月25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5年6月25日 |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50% |
50万≤M<200万 | 1.20% |
200万≤M<500万 | 0.80% |
M ≥500万 | 1000元/笔 |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37,893.14份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金网上交易),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14年6月30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6.2 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是否开通转换业务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