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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任伟达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任伟达先生已将其于2013年6月21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的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流通股 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无限售流通股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9%)解除质押,前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分别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任伟达先生于2015年6月23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流通股 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无限售流通股3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股票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上述质押初始交易日均为2015年6月23日,购回交易日均为2016年6月22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任伟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91,100 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量为6,691,1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45%。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