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2年9月完成。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201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兴业证券签订了《关于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平安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完成。兴业证券已指派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附: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杨海生先生、吕泉鑫先生简历
1、杨海生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曾参与、负责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新股发行、配股增发及购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ST科苑(000979)、皖维高新(600063)、交大博通(600455)、银轮股份(002126)、海螺水泥(600585)、精诚铜业(002171)、合兴包装(002228)等公司的 IPO或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工作。
2、吕泉鑫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海源机械IPO、众和股份再融资、福日电子再融资等项目的保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