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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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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一)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1.5%

 50万元(含)-500万元1.0%

 500万元(含)-1000万元0.6%

 1000万元(含)以上1000元(单笔)

 (二)赎回费

 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期未满一年的,赎回费率为0.5%;持有期超过一年(包括一年)少于两年的,赎回费率为0.2%;持有期超过两年(包括两年)的,赎回费率为0。“持有期”指自基金份额认购/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申请日的期间。

 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三)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2月2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八节 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为本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第九节 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更新了“第十九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8、更新了“第二十一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华测检测”(证券代码:300012)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6 月18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6 月20日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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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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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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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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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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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支持转换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以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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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注2:表格中标*的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为暂停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状态,若该基金届时开放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投资者可通过相关机构办理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入相关基金的业务。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

 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

 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

 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5.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

 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者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

 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

 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5.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5.5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销售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

 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本公司的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定投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200元。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rade.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7.2 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

 8.1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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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2015年6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一路财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恢复至原4折优惠费率即: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 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苏州银行活动期间折扣后费率不受最低0.6%限制,原费率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该折扣。

 8.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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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原申购费率进行计算。但一路财富在开始申购日至2015年6月26日期间申购业务(不含定期定额申购),可享受“0费率”申购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苏州银行活动期间折扣后费率不受最低0.6%限制,原费率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该折扣。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出具的公告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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