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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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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2015-020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出差在外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王效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张凤国、财务总监邱开荣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洪雨、印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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