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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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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5-037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5月22日、5月30日、6月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天业股份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天业股份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和《天业股份关于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一、深圳市前海盈合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前海盈合”)相关情况

 前海盈合,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韦韦;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前海盈合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海盈合在北京、深圳等地设有办事处。前海盈合拥有投资、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其主创人员拥有金融投资、相关产业运营的丰富经验。基于优异的募资、融资能力和产业运营及行业并购经验,前海盈合已与公司成立产业并购基金,类似的产业并购基金模式将是前海盈合的主要业务方向,未来还将与其他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同类模式的并购基金。

 前海盈合实际控制人为王一先先生和黎明先生,其中王一先先生持有前海盈合47.50%股权,黎明先生持有前海盈合47.50%股权,王韦韦女士持有前海盈合5.00%股权。前海盈合具体管理主要以董事黎明先生,董事、总经理王韦韦女士,及投资总监彭志强先生为主。

 王一先,男,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曾供职于JP摩根、UBS、建银国际等多家国际性投行,拥有丰富的国际、国内并购重组经验和资源;现任前海盈合董事长。

 黎明,男,中国国籍;曾任职多家投资机构,长期从事于能源矿产、互联网、金融、医疗等行业企业的投融资及上市工作,对企业并购、融资、上市的流程运营有丰富经验;现任前海盈合董事。

 王韦韦,女,中国国籍;曾在多家投资机构任职,专注于企业的投融资服务,具有丰富的项目和财务管理经验;现任前海盈合董事、总经理。

 彭志强,男,中国国籍;曾在多家金融机构任职,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现任前海盈合投资总监。

 根据《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七条7.2.2条款规定“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不得从事对外担保,不得为所投企业提供担保。”在上述条款对基金的限制下,前海盈合有能力承担无限责任。

 二、关于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恒盈合”)管理模式相关情况

 天恒盈合的管理模式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第6.1条、6.2条、6.3条、6.4条、7.3条、第四条、第五条相应内容和《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管理制度》第三章相应内容。

 三、天恒盈合投资博申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博申租赁”)相关情况

 1、博申租赁股权结构及实缴资本等情况

 ■

 天恒盈合以北京博宇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缴资本800万元人民币作为博申租赁75%股权的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完成后,天恒盈合还将继续对博申租赁进行增资,使实缴注册资本达到等值2,250万美元的人民币,以扩大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

 2、 博申租赁相关业务资质情况

 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第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100176595),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博申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批复》(中(沪)自贸管经项章【2015】27号),博申租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博申租赁已与部分客户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

 目前,博申租赁已分别与河北金桥线缆有限公司、内蒙古国电本源新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作意向书,就生产设备融资租赁、铝合金设备融资租赁等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以上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交易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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