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13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1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的具体事项。
2015年4月10日,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78号)核准,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2015年5月2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8亿元。本期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5日全额到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