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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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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 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何颉

 3、咨询电话:028-66848862

 4、传真电话:028-88430473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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