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5,661,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725,661,359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161,058,174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6月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5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未托管无限售流通股的持有人领取红利前应先完成深圳证券账户信息补充登记手续并成功托管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股权登记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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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每股收益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数1,161,058,174摊薄计算的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33元。
七、 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1号402房(邮编:510121)
2.咨询联系人:邓智豪
3.咨询电话:020-83569335
4.传真电话:020-83569332
八、 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