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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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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9 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明辉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65万元,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公司同期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辉、于恩沅、姜洪波、王峥强、李文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设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名王明辉先生、于恩沅先生、张正东先生、姜洪波先生、王峥强先生、李文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推荐张廷安先生、郭宗昌先生、郑登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税后)仍为4万元)。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鹂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不能继续担任下一届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俞鹂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明辉: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葫芦岛锌厂厂长助理、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恩沅: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色八家子铅锌矿财务处处长、副矿长兼总会计师、中色八家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葫芦岛宏跃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现任葫芦岛宏跃集团副董事长、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正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葫芦岛锌厂团委书记、资金处处长、经营办副主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洪波: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冶炼厂副厂长、第三冶炼厂厂长,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峥强: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杨家杖子矿务局基建处设计员、葫芦岛锌厂设备处设计科设计员、葫芦岛锌厂稀贵金属厂工会主席、葫芦岛锌厂基建改造处工程科副科长、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副主任、主任兼书记、基建改造部主任,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持有本公司股票9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文弟: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葫芦岛宏跃集团供应处副处长、处长、葫芦岛宏跃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廷安: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家二级教授。历任东北大学科技处处长、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张廷安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郭宗昌:男,汉族,194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葫芦岛锌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已退休。郭宗昌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登渝:男,汉族,195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葫芦岛锌厂副厂长, 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郑登渝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的股票13984股,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史衍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提名史衍良先生、白杰女士、孙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史衍良,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 ,高级政工师,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白杰,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团委干事,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团委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博,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青工委副主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团委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以上3位候选人承诺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监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30日,为尽快推进《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与大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有色”)签订《借款协议》,葫芦岛有色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0.5亿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详见2014年1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预计尚有3亿元借款不能归还葫芦岛有色;经双方协商,于2015年5月22日签署《借款展期协议》,葫芦岛有色同意就公司尚未清偿借款3亿元予以展期,借款期限为半年,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借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收取利息。

 2.关联关系的说明:葫芦岛有色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辉

 营业执照注册号:211400000008885

 税务登记号:211403744332913

 注册资本:166,065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产品深加工、中间产品、综合利用产品、碳化硅制品、高纯产品、金属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对外贸易,境外期货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002万元;净资产-26,0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6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币种及金额:借款人民币总额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

 (2)借款用途:公司尚未清偿借款3亿元予以展期。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半年。

 (4)借款利率:借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收取利息。

 (5)还款安排: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应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筹措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贷款融资等形式)偿还上述借款,葫芦岛有色予以必要的支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借款利息以借款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五、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大股东葫芦岛有色尚未清偿借款3亿元予以展期。

 2.本次借款展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借款是公司对大股东葫芦岛有色尚未清偿借款3亿元予以展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次借款展期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葫芦岛有色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15:00至2015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7. 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6月12日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审议。

 8.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4月23日和2015年5月26日刊登在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14.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内容已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16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1

 2.投票简称:“锌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锌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其中议案12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2.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13.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3.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次类推;议案14.01代表第一位监事候选人,14.02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依次类推。

 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议案,公司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C、选举监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 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2024121

 公司传真:0429-2101801

 邮政编码:125003

 联系人:刘建平 刘采奕

 2、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备注:

 1.议案1至议案11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同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议案12~13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议案“同意票数”栏填所投选举票数,否则无效。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量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各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进行分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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