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并且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0,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61,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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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8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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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61,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04元。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卫民 李茹
咨询电话:0374—5656689 0374—5651335
传真电话:0374—5654051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