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编号为2014-034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136号),该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5亿元,用于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