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通知,截止公告日,鼎顺物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鼎顺物流于2014年12月2日-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3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截至公告日,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158,8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8%,其中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6,357,478股,占公司股本的49.4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冠峰亚太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60%;鼎顺物流持有公司股份2,801,400股,占公司股本的1.3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