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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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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1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详见2014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为2014-016号临时公告)。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注册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短期融资券最终确定发行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为2014-029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提交了注册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 CP106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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