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于2015年2月3日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企业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通飞”)签署《关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股权划转的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合计54%的国有股权,其中中航工业机电系统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取得海翼集团50%的股权,中航工业通飞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取得海翼集团4%的股权。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将持有海翼集团50%的股权,中航工业通飞将持有海翼集团4%的股权,厦门市国资委将持有海翼集团46%的股权;厦门市国资委将不再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航工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08”号公告)。据此,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和中航工业通飞公告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厦门市国资委公告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本次海翼集团股权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工业通飞要约收购厦工股份的义务。目前,本次海翼集团股权划转事宜正在等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和中航工业通飞将在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工业通飞要约收购厦工股份的义务。
2、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海翼集团征询并确认:截至目前,除上述海翼集团股权划转事宜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除上述海翼集团股权划转事宜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