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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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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65

 转债代码:128002 转债简称:东华转债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东华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十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价格321.103元/张,与“东华转债”赎回价格(100.66元/张)存在较大差额,若债券持有者不及时转股而被公司强制赎回,投资者将承担较大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合理选择转股时间。

 特别提示:

 ·转债简称:东华转债;转债代码:128002。

 ·本次为“东华转债”赎回事宜第十二次公告。

 ·“东华转债”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将从 2015年 5 月21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停止转股日:2015年 5 月 25日。

 ·可转债赎回日:2015年5月25日。

 ·可转债赎回价格:100.66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 100.52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0.59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赎回条件满足日期:2015年4月27日。

 ·公司资金到账日:2015年5月28日;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年6月1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15年 5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东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13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0亿元(共 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华转债”),债券代码为 128002,并于201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东华转债”于 2014年 2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东华软件”,代码 002065)。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2月7日至2015年4月2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超过15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元/股)的130%(15.31元/股),已触发《东华软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东华转债”赎回事宜议案》,公司决定行使“东华转债”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东华转债”。

 2. 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66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100.52 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0.59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2015年5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东华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5月6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知“东华转债件”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2015年5月25日为“东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5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华转债”。“东华转债”将于2015年 5月21日起停止交易、5月25日起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 2015年5月28日为“东华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 2015年6月1日为赎回款到达“东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本次“东华转债”赎回款将于2015年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东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1)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

 ①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5年5月6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至少刊登赎回公告 3 次,并在5月19日前的 5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再次刊登赎回公告至少 3次,通知“东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②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16层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东华转债”自 2015年 5 月21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停止转股日:2015年5月25日。

 2.根据安排,截至 2015年 5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东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3.“东华转债” 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4. 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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