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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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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有15名,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2,512,78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7,701,94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0,840股。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96,44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冯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俭先生获得选票222,102,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86,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

 1.2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砾先生获得选票222,101,9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8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茹律师、宁雪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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