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富春通信”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合众思壮(证券代码:002383)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5月18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富春通信”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24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富春通信(代码:300299)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5年5月18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富春通信(代码:300299)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富春通信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湖北能源”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4年12月3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湖北能源(代码:000883)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5年5月18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湖北能源(代码:000883)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湖北能源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