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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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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03 股票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5-14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公司发现有部分消息在网络流传,传闻一:“这次(剑南春)借壳可能已经谈妥”。传闻二:“金宇车城股权之争引发重大资产重组”。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传闻一不属实。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未与金宇控股和本公司接触洽谈借壳金宇车城的事项。本公司曾于2011年9月30日对上述相似内容作出过澄清公告。

 传闻二不属实。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宇控股未与其它方面有针对本公司控制权地位之争这一事项。根据北京正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公告数据得知其受托征集持有本公司股份已由2014年8月15日的5,316,307股降至2015年3月30日的1,466,257股,占比由4.1621%下降至1.1479%。自2015年4月17日起,北京正谋未公布受托征集本公司股份事宜。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拟转让所持本公司股权的意向、筹划、商谈、协议等;也没有正在筹划或发生与本公司有关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并购、定向发行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组、并购、定向发行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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