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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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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杨军先生主持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至2015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至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79,646,6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84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9,617,3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7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9%。

 (3)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8,0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01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关联股东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640,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2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6%。

 上述议案(七)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廖中新先生、何菁女士事前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廖中新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慧颖、姚方方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于2015年5月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于2015年5月12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公司本次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外,尚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对标的公司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沟通洽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华西债、证券代码:112127)不停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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