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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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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5-02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需要补充更正的事项。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及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因公司2014年年报附注中未对本期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进行披露,现补充披露如下: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持有以备加工的原材料及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其生产成产成品的期末市场价格扣除进一步加工费用、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依据市场价格扣除相应销售费及税后的金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4.64万元,是由于本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格有所回升,冲回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本报告期内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417.26万元,是由于公司将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并转销了相应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NFC Kazakhstan在公司收购后至期末实现的收入与利润数据录入有误,现更正如下:

 ■

 更正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4年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因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根据有关规定,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8.01选举张向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为中色二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传真:010-84427222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00)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取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具体程序如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也可以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5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流通股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注意事项

 (1)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请自行安排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5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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