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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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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08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天医药方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520115000213237)。《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贵州天医药方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高新区德福中心(A7)1单元6层8号

 法定代表人:张洁卿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5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08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828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53,857,099.8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770,445.74 元。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469,935.7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46,993.5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67,552,834.98 元,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5,013,635.96 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98,862,141.19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2、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3、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日至方案实施日,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45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0,454,53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51,136,330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与上市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5日。

 2、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51,136,33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13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

 咨询联系人:陈船

 咨询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电话:0851-88660280

 九、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书面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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