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033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 [2015] 855号)文件。该决定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5年4月3日举行2015年第67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本次发行方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在2014年6月18日披露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4-031)中作出的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公司股份以及没有对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购买、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的意思表示存在不一致,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