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8号)中第11项议案第2、3子案(11.02-11.03)中因录入错误,误编写成第十届。正确议案内容是:11.02选举张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监事会监事;11.03选举张锡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点 20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4、5、6、7、8、9、项议案详见2015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0、11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11项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有关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股权凭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园城8楼。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园城8楼。 邮编264000
联系电话:0535-6636299 传真:0535-6636299
联 系 人:刘昌喜 逄丽媛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