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前海成立商业保理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5.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林步东董事为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相应发生变化。根据权益分派结果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6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了更好地与公司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服务主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为客户提供融资解决方案的能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实租赁”)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前海成立商业保理全资子公司;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成立的商业保理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达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4、股东:达实租赁,持有深圳达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5、出资方式:自有现金出资

 6、拟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8、经营期限:30年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EPC、融资租赁、PPP模式等业务模式皆正处于快速发展及融合阶段,成立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丰富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择优选择合作方,提高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增强与客户的粘性;同时,注册在前海的商业保理公司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2、存在的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可能出现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为控制此风险,商业保理公司将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该业务的稳健运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达实租赁自有资金投入,出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实租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5.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此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达实租赁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分别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3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注册资本: 人民币2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磅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东兴企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达实租赁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达实租赁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达实租赁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达实租赁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东兴企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4.3亿元,其中买方信贷额度8.8亿元,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5亿元,实际发生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案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