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及5月15日股价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于2015年4月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及时披露发行结果,除此外公司并无其他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同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询问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券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及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