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2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环保产业园青岛金王工业园区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唐风杰先生担任主持人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8,994,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070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8,985,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0680%;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994,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郭恩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2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本公告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2000万股,持股比例为0.64%。
根据青岛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其总股本3,111,532,7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50元(含税)。
公司近日已经收到了青岛银行分红款500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